中国儿童保健杂志 ›› 2013, Vol. 21 ›› Issue (2): 181-184.
易泉英1,2,钟柏茂3,刘建新3,石思雄2
YI Quan-ying1,2,ZHONG Bo-mao3,LIU Jian-xin3,SHI Si-xiong2.
摘要: 目的 了解东莞市出生缺陷的现状,为进一步制定出生缺陷干预措施提供依据。 方法 对2008年1月-2011年12月在东莞市各镇区住院分娩的孕龄满28周至产后7 d的围产儿556 282例进行出生缺陷监测,并对监测所得的出生缺陷资料进行分析。 结果 1)4年出生缺陷平均发生率为16.41‰,出生缺陷产前诊断率为19.32%;2)出生缺陷类型前五位顺位依次为:先天性心脏病、多指(趾)、总唇腭裂、马蹄内翻、神经管畸形;3)出生缺陷的发生具有以下特征:孕母年龄≥35岁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各年龄组;双胎(或多胎)妊娠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单胎妊娠;东莞市本地户籍孕母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非东莞市户籍孕母;男性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女性;死亡围产儿的出生缺陷发生率远远高于存活围产儿(P值均<0.01)。 结论 东莞市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;出生缺陷类型顺位前3位与全国顺位相同;出生缺陷发生率与孕母年龄、户籍、怀孕胎数、围产儿性别、存活状况有相关性;出生缺陷产前诊断率低,应加强以提高产前诊断水平为重点的三级干预措施,使出生缺陷发生率得到有效的遏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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